离婚协议的内容应当说明双方离婚的原因、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协议的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标准离婚协议除必须说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结婚证号码外,还应说明:双方同意离婚、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负担和支付方式)、夫妻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方法和期限、住房问题解决方案、财产(包括家庭物品、金钱、债权等)。以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协议的内容应有利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处理离婚协议时,签署离婚协议是非常重要的。这与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直接相关。在生活中,由于离婚协议的不明确或歧义,许多人不得不在离婚后向薄公堂开庭。如果您现在正准备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我们建议您咨询专业婚姻家庭律师。如果情况允许,请审查离婚协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