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2、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3、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4、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扩展资料: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