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更换应当在有效期满之日前的3个月内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新证。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如下: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缴纳工本费40元,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二、相关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