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如下: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