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规定:

一、以下情况记2分,罚五元: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

二、以下情况罚款五元,记3分,吊扣驾驶证一个月:

1、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的。

2、在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的。

三、有以下情况导致道路堵塞严重的罚款200元,记六分,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六个月以下。

1、在车行道内停放车辆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2、在车行道内车辆发生故障造成后方车辆拥堵的。

扩展资料:

车辆临时停放注意事项: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绿蓠)和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施工车辆除外)、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