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公告送达,判决后可以执行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的,应当将送达的理由和过程记入档案。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