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拘留所对于外界来说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方,没进去过的人大多都不太清楚里面的情况,不过根据规定,被拘留人的亲友可以给他们送一些衣物和钱,而且送物(钱)的时间比会见时间要宽松许多,每天都可以,不过相关工作人员在接收这些衣物的时候,会非常认真地检查一番。那么,拘留所探视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律师是怎样解答的!【网友咨询】我朋友40多岁了,有10年以上的驾龄了,当天开车没有喝酒,事发当时只是感觉到车子颠簸了一下,并不知道撞了人,事后据附近的目击者处听说,肇事的是一辆公交车,就走访了沿线公交车所属的公交公司,而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发现车辆异常后,立即把我朋友送到了交警队的,我现在很担心他,想去探望他,请问拘留所可以探视吗,有没有时间限制呢?【律师解答】1.如果是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亲属不可以探视,但辩护律师可以的探视的,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2.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第二十七条被拘留人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请假出所的申请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决定是否批准。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是否准予请假出所的决定。被拘留人请假出所的时间不计入拘留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