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制度,评分周期为12个月。在一个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交管部门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15天内到达汽车驾驶执照和发行地或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二、参加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三、学习后,列车员在20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四、考试合格:清除得分,发行汽车驾驶执照。考试不及格:继续学习和考试。拒绝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期间停止使用汽车驾驶执照。

相关法规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