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结婚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1、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4、本人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可以不再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哪些情况下民政局不予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三、结婚证遗失后怎么办?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综上所述,在上海男女双方感情到一定程度,会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如有照片则带上照片,没有的话在民政局现场拍照。工作人员对材料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双方颁发结婚证,这样双方建立合法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