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如下:

1、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但是应有书面委托;

3、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