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侵占货物构成侵占罪吗我朋友于2011年7月在烟酒店上班期间,因着急用钱,将老板的面包车拉走,把车上的货物卖了,当时车上货物价值6千元左右,他卖了2千元,随后将面包车藏匿一直外逃,老板把他告了,于2011年9月将藏匿的面包车归还,因没钱归还货物钱又一直外逃,现在家人说已被通缉,我朋友想自首,家人找老板商量,老板要求赔偿4万元,我想问一下,如果我朋友将老板的货物钱归还去自首,会判多长时间?老板要求4万元赔偿是否合理?来宾律师解答:您好,老板要求四万的元的赔偿款是不合理的,只能是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你朋友应该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