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以下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二、一方由于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约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第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第五、其他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