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借款人是指,从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有:(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已经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