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弥补亏损后形成可供分配利润。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 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

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①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可用于补亏、分利(补亏后不过 股票面值的6%)、投资。累计金额达到企业 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②法定公益金:当年净利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按 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3、 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

4、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扩展资料

企业的营业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和费用(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财务费用),再减去营业收入应负担的税金后的数额。

企业税后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一是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二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是提取公益金;四是向所有者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