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而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当父母年老的时候,或者父母变得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能力的话,就有权利要求具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承担赡养义务。具体来说,子女需要赡养父母,主要是指父亲达到60周岁,母亲55周岁。而子女就要满足已经成年,而且具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条件。换句话说,子女已满18周岁的话,能够独自生活,同时具有一定经济负担能力,就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无论子女是否已经结婚,就算不与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担法定的赡养扶助义务。而且赡养扶助的义务,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义务,还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与子女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