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担保人要满足的条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有资格作为保证人的主体包括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除此之外,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以下几类不得作为保证人的主体:1、国家机关。除非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情况;2、学校、医院和幼儿园等不以盈利而以公益为目的而创办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除非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的。另外,被强制提供保证的行为无效,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金融机构和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条 保证人的资格和范围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第十一条 强令提供担保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第十二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