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

1、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

4、普通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平等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企业中只能有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5、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不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不分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