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本扣分在一个周期内未扣满12分的,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周期过后驾驶证分数又会恢复到满分,但是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会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