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为3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在实践中一般从评残之日起计算1年内起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