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如下: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2、由所有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外,还应向公证处提交遗产的产权证明、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还应当提交遗嘱。3、不继承财产的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应当书面作出放弃继承权的承诺或声明。4、由公证机关制作继承权公证书,证明继承人拥有合法继承权。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继承公证,证明的是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代表办理公证后财产就已经属于继承人。继承人应当在办理公证后,继续办理财产的转移、过户手续,将财产合法登记至自己名下,才能正式完成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