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怎么维护自身权益使自己尽快要到属于自己的财产:

一、收集如下证据:

1、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金额不大的,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

3、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把钱要到手,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

二、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起诉

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状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执行

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按照生效文书履行还款义务,那么应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产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