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有些工人在完成一项工程以后,可能面临单位不给发放工资或者没有完全发放工资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工人都是农民出身,不清楚法律的具体规定,因此,很难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整理工人维权的途径。

工人可以参照以下方式维权: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4、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5、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6、或者直接打12333电话咨询投诉。

针对无故不发工资的应对策略:

1.及时发放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2.不要克扣工资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全部的劳动报酬,不要随意“克扣工资”。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一样,同样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同样会面临上述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和“支付赔偿金”的风险。所谓“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此外,用人单位依法从职工工资中代扣或者代缴的费用,包括劳动者本人工资的个人所得税、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不属于克扣工资。

3.以贷币形式发放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发放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贷币支付。

4.工资支付日期尽量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