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具体包括四种: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当有住院病历。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果评定的材料不足或者是未到评定时机法医暂时不予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