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姓名权的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二、盗用他人姓名。

三、冒用他人姓名。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