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合同不生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那么,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生效之后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应以合同约定的日期为生效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成立、生效,并不代表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三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