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未同居及男方悔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要求在离婚时让女方退还彩礼;男方悔婚,双方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也不会影响男方要求女方退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经查实认为情况属实的,会对男方的诉求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