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保健费的支付标准和支付对象。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从收到证明书的月份到孩子14岁,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面收到证明书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是独生子女1990年7月1日以后)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责任机构。夫妻双方有职场的,双方各发行一半的一方有职场,另一方没有职场,有职场的一方的职场全部发行。公司采用一个月以上的自由职业者,公司每月支付一半。下岗未就业的员工由原公司发行。解除人事关系的员工,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原公司支付到孩子14岁。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公司提前解除关系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支付到合同期限。夫妻双方未为农村居民或城镇工作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发行。一方收据对象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持有者发行,没有公司的是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事务所发行。申请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夫妇,女性年龄在49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的情况下,可以向双方任何一方的公司(没有公司的户籍地)申请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1、夫妇合法生育一个孩子,依法生育一个孩子,自愿生育一个孩子,没有生育一个孩子的2、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孩子,再婚后没有生育的孩子也没有收养育的3、夫妇合法生育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的孩子,只有生育一个孩子的18岁以上的孩子,再婚的孩子也没有生育的孩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育龄者(女性年龄在49岁以内,男性年龄在60岁以内),单方面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1、未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子女,即使自愿不结婚也不能收养子女的;2、离婚或失去配偶前合法生育子女或依法收养子女,未申请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离婚或失去配偶后即使不结婚也不能收养子女的;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没有子女,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一方可以申请独生子女。

相关法规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