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不许私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6)、(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为了保证国家、集体财产在受到侵害后能得到及时有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对此类事故不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二、交通事故怎么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的具体方法如下:

(一)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二)查明事故事实,填写《协议书》事故事实(含)以上部分。

1、“事故时间”一栏,须填写阿拉伯数字,准确到分。

2、“事故地点”一栏,须填写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3、“代码”一栏,A、B分别指事故当事人。

4、“姓名、驾驶证号”一栏,填写前要与驾驶证核对。

5、“电话”一栏,须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6、“交通方式”一栏,须填写大客、大货、小客、小货、自行车、残疾摩托车、三轮车、行人等。

7、“机动车车牌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车辆为黑色号牌的,应在车号后注明“黑牌”。

8、“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前要认真核对保险有关凭证,填写保险凭证号码,如机动车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则注明“无三者险”。

9、“事故事实”一栏,须在空格线处填写A、B当事方的行驶(行走)方向,及《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和十六条的具体项号。在“造成”后空格处,填写车辆碰撞部位。填写完毕后双方当事人确认并签字,撤除事故现场。

(三)赔偿协议一栏内容的填写

1、由双方当事人选择其中的一项协议方式,填写有关内容,并由当事人签字。

2、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1项情形的,当事各方即签字生效。

3、当事人同意某某日将当事人B车修复,应在空格线处填写具体日期,当事各方签字后即生效。

4、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符合该栏中第3项情形的,在该项的空格线处填写具体的赔偿金额(大写),并在付款情况的空格线处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没有《协议书》也可以,但必须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且必须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完整,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