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审查手续是犯罪者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保障,很多犯罪者及其家属在这个时候委托律师辩护,看看能否改变死刑。目前,中国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审查程序的期限没有规定。一些死刑审查案件向最高法院报告后,回复迟缓,个别案件审查期限长达数年。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