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商不成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直接到对方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的。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离婚材料: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离婚起诉书,包括婚姻状况,写清楚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已经对子女、财产、债务的诉求;、支撑诉求的相关证据,例如,财产证据、更有利于子女抚养的证据材料等。

准备好证据材料之后就可以到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交诉讼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进行立案并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另一方准备答辩状。一般在离婚审判之前,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根据具体案情判决是否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