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财物罪不属于过失犯罪,是故意犯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本罪责任形式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公司财物的毁坏,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邮政法》第八十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