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包括短信、电子邮件等。与其他证据相比,婚姻关系破裂证据的收集难度较大,尤其是当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有婚外情时。利用电子邮件作为证据已在民事诉讼中得到确认。收集电子邮件时,首先应该了解电子邮件的特点。电子邮件不同于其他形式的电子证据。其特点是每个电子邮件用户必须有一个邮箱,每个电子邮件地址的用户名、帐户名和密码都是唯一的,电子邮件头上有发件人和收件人、网站地址和接收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可见,法律强调的是取证的方法一定要合法。如果当事人是不择手段收集的,法院会不予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