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一起偿还,离婚的房子登记在首付款人的名义上,离婚时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判决房地产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地产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双方共同还款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房地产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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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