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作担保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以他人房产作抵押的,须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3、以共有财产作抵押的,须经全体共有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