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的附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因此,您公司的物业管理费属于企业管理服务的范畴。如您司的《税种核定通知书》上的品目栏没有企业管理服务的,则您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鉴定手续,增加该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