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最迟在要受理案件6个月内进行判决。如果情况特殊可能需要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