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和条令的内容是不一样的。交通法的44条是关于信号灯的,违反了就是罚款200以下,记6分;实施条例的44条第一款是指车道划分的,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罚款200元以下,不记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车辆通过铁路道口,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遇有道口栏杆(栏门)关闭、音响器发出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最外股铁轨五米以外;(二)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须停车辽望,确认安全后,方准通过;(三)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亮时,不准通过;白灯亮时,准许通过;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按前项规定通过;(四)载运百吨以上大型设备构件时,须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道口、时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