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劳动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2、《劳动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根据以上条例,公司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员工可以投诉。只要你在日常的工作中可以留意收集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据,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都受劳动法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