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有关规定,夫妻二人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需要缴纳的诉讼费为50元至300元不等。如果诉讼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么需要根据财产数额另行缴纳诉讼费:1、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需要缴纳;2、如果夫妻共同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诉讼费。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