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经过了十几年,不存在中止或者中断情形的,不再执行。法律明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超过两年的,不再执行,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已经过去十几年,并且不存在任何中止或者中断的,人民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执行,如果存在中止或者中断情形的,还可以依据相应的规定申请执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