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函,首先不要慌张,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应对:

1. 首先搞清双方出现争议的关键点,厘清自己在法律上是否真正有理;可以咨询以下律师的意见;

2. 对于争议较小,经律师分析,如自己处于明显弱势的情况,可以考虑与对方和平协商解决。争议金额较大的,选择协商解决是比较好的,因为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的。争议金额比较小的纠纷,如果对方不起诉时,也可以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 对于争议较大,且己方有充分的证据及理由的,可以理性回应,大家仍然可以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