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的权利包括:作品修改权、作品删节权、版式设计权、出版权、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的权利等。且出版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的,应当事先获得原作者许可。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第三十三条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第三十六条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第三十七条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