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针对民事责任的规定,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的区别为:承担责任的当事人之间责任分配不同,连带责任人对外均可以承担全部的责任,某一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之后,可以向相应真正责任人追责。反观按份责任人,按份责任人对外只承担自己应当承担的部分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六条 按份之债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第八十七条 连带之债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