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报告。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认真遵照执行。按照新修订《规定》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内容。

比如家事包括婚姻、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行为、移居国(境)外、从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家产包括工资收入、劳务所得、房产、持有股票、基金和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以及在国(境)外的存款和投资等情况。因此,领导干部离婚,向组织汇报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当然,除了如实汇报外,还要按照规定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