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交警扣车期限是多久

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所以为33天(立案3天 委托3天 检验20天 送达2天 通知领车5天)。

3、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即上述期限33天,加上

(1)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2)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

(3)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共计58天。

4、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3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二、扣留车辆的情形

(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

(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并不陌生,我国每天发生的事故不计其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扣押车辆是一件交通处理事故的常见方式,驾驶员此时应该配合交警的处罚,而不是选择抵抗处罚,交通逃逸受到的处罚只会很重,也会给交警增加很多负担,当然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和交警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