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单位内部规定是3天就算主动离职,不过自离也仍是可以结算薪酬的。主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地址工作岗位和地址单位的行为。职工依据企业和自身情况私行离任,是强行革除与企业的劳动联络的一种行为。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主动离职与旷工开除怎样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规则》第2条第1项中的“主动离职”的阐明,是指职工私行离职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