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起诉状和证据清单。起诉前,必须制作起诉书和证据清单。一般来说,有些被告(包括第三者)需要起诉书的复印件。有的法院还要求证据清单及所有证据复印件也同时提交多份,即证据清单所列证据的复印件份数需要同起诉状的份数一样。2、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证据清单。法院设立立案庭,很多法院都写明立案审查窗口,法院审查你的起诉书和资料,决定是否立案。3、缴费。法院审查后,许可立案的,发行许可立案通知书制作收费表,当事人收到收费表后,可以向指定银行收费(有些法院可以直接在法院收费窗口收费)。缴费后,到法院换取正式票据。4、等待开庭通知。缴费后就表示立案成功(一般来讲法院出具立案通知书后即表示立案成功,但当事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即按撤诉处理),立案庭法官会根据案件性质,对案件进行分类,然后移交到审判庭,审判庭内勤人员会将案件分配到具体承办法院手中,承办法院安排开庭审判。

相关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一百二十二条、一百二十三条、一百二十四条、一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