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由夫妻双方所属单位各支付50%。夫妻一方死于农村居民或夫妻一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费由另一方所属的公司全额支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障金。

相关法规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