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只要男女双方依据约定结婚,彩礼就归属女方所有,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用返还,因为彩礼是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在双方结婚时,赠与合同生效,彩礼就赠与给女方。但是,如果双方已经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者赠与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想要返还彩礼,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可能会判决女方适当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缔结婚姻的条件无法达成,该赠与就应当撤回,赠与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初始状态,彩礼受益人应当返还赠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