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手机是不可以用的。

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其他可能使罪犯与外界接触或者对监狱安全构成隐患的手机、首饰等物品由监狱管理部门代为保管,或者经罪犯同意交还其家属。

司法部“六个一律”要求,即凡是私带违禁物品给罪犯戒毒人员的,一经查实一律由警方予以辞退,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外包人员解除外包合同。此类案件将上报省局,并通报当地检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监督责任人不秘密检举、不查处的当场撤职追究责任。

扩展资料:

一、《监狱法》第十八条:

1、罪犯入狱后,应当严格检查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2、非必需品由监狱代为保管或者经罪犯同意交还家属,没收违禁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

1、罪犯带入看守所以后寄出的财物,需要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应当当面核对详细登记。

2、填写财产保管登记表时,应当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特性、商标,并由违法者签名、盖章。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给违法者收集、一份与财物一并保管。